2012年4月7日 星期六

價值與價格的差異 (作者:奧斯卡。黎)

近日喜得友人賞識,與之談論寫作。為不辱命,故提起久擱之筆寫些小文回應。 提到價值和價格的問題。兩者雖然是兩回事,在日常中卻常混為一談,以至亂成一潭的。有似於戰略和戰術,藝術和技術這些相似概念。然而畢竟是獨立兩件事,不是一體兩面,甚至不能互為因果。 請假想有個密室,什麼都沒有(當然有空氣,不要斤斤計較呢)。然後有個人,和一顆石子。在這當兒,價值和價格兩回事同樣都不存在,因為這世界就只得那人那石,他所有的只能是那石子,不要就沒有其他東西選擇;同時間,儘管他為那石標上價錢牌,也沒有別的人去留意,因此沒有價格,也沒有價值。 怎樣使這個情境出現有效的價格呢?需要多一個人。只要有多一個人,原先那人就可以賣掉這石,無論他要錢或其他什麼東西交換。其實可能出現的情況很多,包括第二人從第一人手中搶去石子,那就需要用暴力交換,也許誰的拳頭力就能得到。第一人也可以連自己和石子一起賣掉。讀者讀到這裡,其實也發現,石子在此不再重要,只要有兩個人,已足夠產生有價格的情形,比如一人為另一人提供有償服務,隨便搥搥背也行,說不準第一人聘用第二人把那石子丟棄也成,也出現了價格。價格,是一件人與人之間的往來關係。 那麼價值呢?其實一人一石已經可以是「有」價值的。上文既說那人除了一顆石子外一無所有,那這石對他怎會不重要呢?然而「有價值」三字和「天生我才必有用」這句說話一樣,說得好,但對於議論無甚幫助。每個人都很有價值,而對於人事部主管而言誰比誰更能貢獻公司才有意義;同理,要令那一石子的價值變得可論,我們需要多一顆石子,或者任何其他東西,總之不可以只得那石子。 給予那人任何的東西,他就有了選擇,可以在不同選項之間,想一想哪一個對他而言更有價值。讀者明白,既知天生我才必有用,亦說天生為物必有價。如果有造物主,每件物品或者價值無上,「更有價值」只不過是因應個人情況的取捨。純粹對他生效。價值,是人在物與物間的評比關係。 選取物可以是些不可見的東西,例如「放棄石子,就讓他逃脫出密室」這個機會。但讀者留意,這選項不可以是保持現狀和「沒有了石子」兩者的選擇。因為這一無所有的人必然選擇保留石子,沒有石子不算是選項,只算是逼迫;猶如以失去氧氣作為任何人對任何物的保留條件,都是壓迫不是選擇。我們議事時要避免舉出逼害性質的選項做例子,這樣沒有意義。 在一人二石的世界裡,他可以認為一顆石比另一顆價值更高,因為它是火石可以生火;或因為是玉石更漂亮;或因為更堅硬可以做工具。如果他老是面對無法生火的局面,火石將比鑽石要緊;若他必需打穿某物,則二取其一,他會要最堅硬者,不管它是什麼顏色。這是他價值上的看法,若然他只有一元,而他所想要的賣兩元,則他都只會要另一項,這是價格因素。 是不是說,價值是些浮動不定的東西呢?不然。需要火時火石高價值,需要硬石時鐵石有價值,做法不同,但背後那套觀念一樣:他因應實用上的需要作為標準。而價值一物,往往加上個觀字,價值觀與數字量化的價格不同,是套觀念,他也和浮動的市價不同,價值觀本身是不變的。 怎會不變呢?那人是因為身無長物,使得他必得按生活所需來選擇,若他逃回富裕社會,生活無礙,還要那石頭作甚?就像一位普通人通過努力,由貧入富,價值觀也就由斂入奢,當年不願付出坐計程車的費用在今天已然是輕鬆自如了。 變的是情況,他的價值觀沒有變化。奮鬥求財的過程,猶似所謂「山不轉路轉,路不轉人轉」的道理,留意到嗎?轉的是人,山和路沒有改變。就像上文的密閉空間,那人只消逃出去,整個問題都不復存在。但是當他回去,問題仍然如舊,如山永遠在那裡,而富起來的人又再窮下去,問題還是一模一樣。 再引伸一個例子,剛才提到購買力低的人就會有一套相對儉樸的價值觀。其實不盡然,筆者就曾聽過有人在學生時期為了自我訓練,儲其數月消費,為了圓願到高級酒店餐廳一嘗其水準與感覺,如此可以鞭策其上進心云云。相對於完全因應消費力而支出的人,這種做法無疑屬於第二種觀念。兩種人兩套價值觀,兩種不變的觀念。 但是如果其中一人經過一段時間的啟發(甚至看完上述例子馬上啟發),從一套觀念慢慢轉變了呢?宗教和意識形態的皈依對人的轉變是徹頭徹尾的,這又是否個人價值觀轉變呢? 答案是正確。可以比喻為愚公移山,雖然難,最終山勢是可以人力改變的。然而,第一,這是艱難的事;第二,文首提到的密閉空間是個前設,也許那個人出全力死命踢,是可以踢穿門鎖;或者用石頭弄破牆壁,密閉空間就開放啦,但這對整個討論有何助益呢?內心持久地認為很重要的東西,常常因為即時生活的限制放到最後才求取;然而當下生活必需往往是最先要得到的,這並不削弱內心潛藏的觀念。價值觀作為人不易改動的,判斷事物重要性的原則,在議論時,與價格這種輕易改變的,當下供需關係的成果相對應。用於討論,價格是常變的,價值是不變的。 X+Y=15 只有 X+Y = 15 係冇意義,因為永遠都搵唔到答案,我們需要設定一個常數,一個不變的數。 我們假設Y是常數,等於7,那我們就能計得出答案X=8。事實上,Y是7只是一個假設,假如而Y 不等於7,算式就不再成立,X就不等於8。 由於常數只是人為概念,常數Y令到X變得有意義同有基礎,甚至能夠計算。使用常數入代入每一條算式, 都要服從Y等於7的概念。價值就係常數,價格係變數。每一次思考都要確立佢存在, 雖然實踐中佢可能唔存在 在市場上, 價格都係基於價值先變得有意思,買賣完全沒有價值的貨物服務不能持久,也不被視為真買賣,甚至非法。層壓推鎖表面買賣的貨物就沒有價值,因為它買賣內含另外的價值, 令到表面買賣甚麼,變得不再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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